稽核室之隸屬及人員:
本公司稽核室係隸屬於董事會,本公司依據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設有稽核主管1名及稽核人員17名。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董事會通過後為之,內部稽核人員之配置每年須向證期局申報備查。內部稽核組織架構圖:
依證券交易法第14-5條規定,本公司稽核主管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決議。
依本公司訂定之公司治理守則第三條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酬,係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用,均符合主管機關所訂適任條件,且每年參加指定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稽核相關業務專業訓練。
內部稽核工作包括檢查及覆核公司內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之妥當性與有效性及衡量營運活動之績效,稽核之範圍包括:
檢討財務及營運資訊的可靠性與完整性。
檢討現有制度,以確保政策、計畫、程序、契約及法令之遵循。
檢討保障資產之方法,必要時,並驗證此等資產是否存在。
評估所使用之資源是否經濟及有效。
檢討營運或專案計畫,以確定其結果是否與既定目標一致。
稽核工作包括稽核規劃、資訊之檢查與評估、結果之溝通及事後追蹤。
年度稽核計劃基於風險評估考量,應針對個別稽核案件擬訂稽核重點,並做成工作底稿。
實地稽核工作結束時,就稽核結果與受查單位主管充分溝通,並取得受查單位之改進計劃及其預計完成日期,稽核人員並至少按季應追蹤改善結果至完成為止。
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經呈核後,須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例行性內部稽核:
為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行,稽核室於每年底前,依據九大交易循環之特性、參考證期局針對先前之查核,應行加強稽核重點之來函,以及公司交易發生之頻率及作業之繁易等實務之運作,擬定年度稽核計劃,決定各項稽核項目之稽核時間。不定期內部稽核:
為充分瞭解被稽核單位的現行運作情形,稽核室可就交易循環各項作業之重要性、風險性、交易發生之頻率及作業之繁易等考量,訂定稽核項目。其內容以『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為設計主軸,訂定查核重點。自行檢查作業:
為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即時因應環境的改變,以調整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並提昇內部稽核的檢查品質及效率,於每年由各單位辦理自行檢查作業,並覆核工作底稿後,出具部門別「內部控制聲明書」。專案內部稽核:
為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行,由公司高階主管或總經理室指定稽核主題及時間,稽核人員應於決定之時間內,進行各項稽核作業之查核。(台塑企業 台塑石化公司提供,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