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姓名
選(就)任日期
初次選任日期
主要經(學)歷
董事長/董事
曹明
113.06.14
116.06.13
101.06.14
中山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董事
臺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王文淵
113.06.14
113.06.14
95.06.09
98.06.04
--
美國休斯頓大學工業工程所
董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王文潮
113.06.14
113.06.14
95.06.09
88.04.28
--
英國倫敦大學機械系
董事
臺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王瑞瑜
113.06.14
113.06.14
81.03.31
113.06.14
--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系碩士
董事
王文祥
113.06.14
98.06.04
美國柏克萊大學
董事
林克彥
113.06.14
95.06.09
東海大學化工系
董事
許德雄
113.06.14
107.06.14
清華大學化工所
董事
許嘉賢
113.06.14
110.07.22
明志工專機械系
獨立董事
張昌邦
113.06.14
92.12.18
政治大學法研所
獨立董事
鄭優
113.06.14
98.06.04
政治大學企管所
獨立董事
李述德
113.06.14
107.06.14
美國明尼蘇達州曼卡圖大學企管所
獨立董事
林則棻
113.06.14
113.06.14
台灣大學財務金融所博士
本公司依據公司章程第15條規定,設董事9至15人,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另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第5條之規定,於113年3月27日公告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為113年4月9日起至113年4月18日止,期間本公司法人股東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27億2,054萬9,010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8.55%)、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22億130萬6,014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3.10%)、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數23億79萬9,801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4.15%),於113年4月17日共同提出董事候選人8名,獨立董事候選人4名,並經本公司113年5月3日113年度第2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所有董事被提名人之學經歷如下表所列: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曹明
中山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台塑石化公司總經理
台灣中油公司副總經理
國光石化公司總經理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代表人王文淵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工業工程碩士及化學工程學士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
台化公司董事長
福懋興業公司董事長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王文潮
英國倫敦大學機械系
南亞光電公司董事長
台塑海運公司董事長
台塑石化公司董事長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王瑞瑜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系碩士
台塑生醫公司董事長
台塑新智能科技公司董事長
王文祥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J-M Manufacturing Co.,Inc. Pre
林克彥
東海大學化工系
台塑石化公司執行副總
台塑石化公司資深副總
許德雄
清華大學化工所
台塑石化公司資深副總
台塑石化公司副總經理
許嘉賢
明志工專機械系
台塑石化公司資深副總
台塑石化公司協理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張昌邦
政治大學法研所
英業達公司獨立董事
亞洲水泥公司獨立董事
鄭優
政治大學企管研究所
鏡電視公司董事長
福懋科技公司獨立董事
李述德
美國明尼蘇達州曼卡圖大學企管碩士
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財政部部長
林則棻
台灣大學財務金融所博士
元大人壽公司總經理
元大金控公司財務長、風控長
本公司於113.6.14股東常會進行董事改選,選舉結果由主席當場宣佈,當選名單如下
姓名
當選權數
曹明
8,834,826,992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代表人 王文淵
8,735,273,072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代表人 王文潮
8,635,029,362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代表人 王瑞瑜
8,535,272,258
王文祥
8,431,949,817
林克彥
7,932,155,446
許德雄
7,831,912,552
許嘉賢
7,732,357,837
姓名
當選權數
張昌邦
8,332,357,837
鄭優
8,235,234,991
李述德
8,134,826,971
林則棻
8,031,912,550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曹明
具有豐富石化產業經驗,曾任中油石化事業部執行長、中油副總、高雄煉油總廠公關、國光石化總經理等,具備化工、工程技術、管理相關專業,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現為本公司董事長。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均未擔任本公司董事。
1
王文淵
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包括塑膠、紡織纖維、化學、油電燃氣、半導體、鋼鐵、航運、生技醫療等產業,曾為上述產業高階經理人,現擔任相關公司董事長、董事。
具備領導統御、決策判斷、危機處理等能力及國際市場觀,係為中國大陸、美國、越南等跨國企業領導者,並為現任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董事長。
具備工程技術專長,深度瞭解AI領域,帶領本公司從節能減排、循環經濟、AI模擬到數位轉型。
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計1人亦擔任本公司董事者。
0
王文潮
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包括油電燃氣、塑膠、紡織纖維、化學、鋼鐵、航運、光電、生技醫療等產業,曾擔任塑膠及油電燃氣等公司高階經理人,現為航運、光電、投資開發、電視媒體等公司董事長,及上述產業相關公司董事。
具備機械工程專長,及領導決策、創新策略、危機處理等能力與國際市場觀,監督本公司持續研發並拓展多元業務。
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計1人亦擔任本公司董事者。
0
王瑞瑜
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包括生技醫療、塑膠、紡織纖維、化學、油電燃氣、鋼鐵、資訊服務等產業,現為生技公司董事長,及上述產業相關公司董事。
具備領導決策、行銷溝通、危機處理、風險管理等能力及國際市場觀,曾任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主導建置完善管理制度及電腦化作業,現負責監督推動新能源事業發展。
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計1人亦擔任本公司董事者。
0
王文祥
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包括塑膠、紡織纖維、化學及油電燃氣等產業,現為J-M Manufacturing Co., Inc.之Chairman & CEO,及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計1人亦擔任本公司董事者。
0
張昌邦
具有豐富產、官、學知識及經驗,包括金融、油電燃氣、電子、通訊、半導體、生化科技等產業,曾擔任經濟部政務次長、復華金控董事長、行政院副秘書長、財政部常務次長等職務,現為財團法人兩岸和平發展基金會執行長、英業達公司獨立董事,並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具備法律、金融、財務會計專業,及領導決策、經營管理、風險管理等能力,並具卓越國際觀、判斷力及產業發展洞見,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其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均無「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情事。
3
鄭優
具有豐富產業及媒體經驗,包括紡織、石化、電信通訊、傳媒、半導體等,曾任工商時報副社長、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台視總經理、中廣董事長、中華電信董事長等,現任福懋科技公司獨立董事,並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具備企業管理、金融、財務會計、數位科技、雲端資訊等專業,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其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均無「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情事。
1
李述德
具有豐富財政知識及經驗,曾擔任證交所董事長、財政部長、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局長等,熟悉財務管理、稅務法規等專業領域,現為東吳大學商學管理講座教授,並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具備金融、財務會計等專長,熟稔證券及財稅相關法規,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其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均無「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情事。
0
林則棻
具有豐富金融知識及經驗,曾擔任元大人壽總經理、元大金控財務長及風控長、元大銀行執行副總及元大證券副總經理,熟悉金融、財務管理等專業領域,現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具備財務、金融等專長,熟稔證券及風險管理相關法規,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其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均無「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情事。
0
林克彥
具有石化、光電、油氣探勘、航運等產業經營管理經驗,具備化工專業,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現為本公司發言人、執行副總。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均未擔任本公司董事。
0
許德雄
具有完整石化及油品行銷輸儲產業經驗,具備化工專業,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現任本公司資深副總。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均未擔任本公司董事。
0
許嘉賢
具有完整汽電共生產業經驗,具備機械、電力等相關專業,符合公司所須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現任本公司資深副總。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均未擔任本公司董事。
0
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訂定政策,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三.經營管理能力、四.危機處理能力、五.產業知識、六.國際市場觀、七.領導能力、八.決策能力、九.法律。
據此,本公司訂定董事多元化管理目標,並每年檢討調整,目前達成情形如下:
多元化目標
達成情形
本公司現任12名董事均學有專精,且具備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產業知識、國際觀、財會分析等多元專業背景及豐富經驗,目前成員包含女性董事2名(佔16.67%)、獨立董事4名(佔33.33%),其中兼任員工董事5名(佔41.67%),各董事主要學經歷詳本公司股東會年報「董事監察人相關資料」。
12
位董事成員
4
位獨立董事
2
位女性董事
本公司於109年8月5日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據以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除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並依規定於次年3月底前申報並於股東會年報中揭露。
● 評估對象:董事會整體、董事成員自我、功能性委員會
● 評估方式:採問卷方式進行自評,彙整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
● 評估週期:每年1次
● 評估結果:本公司已完成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期間111年10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並於112年12月7日董事會提報評估結果。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整體董事會
董事自評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5. 內部控制
優良
個別董事成員
董事自評
1.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 董事職責認知
3.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 內部控制
優良
審計委員會
委員自評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優良
薪資報酬委員會
委員自評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4.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優良
永續發展委員會
委員自評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永續發展委員會決策品質
4. 永續發展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優良
本屆董事會任期:110年07月22日至113年07月21日,迄今已開會16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董事長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常務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常務董事
實際出席率
81%實際出席次數(B):13
委託出席次數:0
常務董事
實際出席率
88%實際出席次數(B):14
委託出席次數:0
常務董事 / 獨立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獨立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獨立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5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25%實際出席次數(B):4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88%實際出席次數(B):14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董事
實際出席率
100%實際出席次數(B):16
委託出席次數:0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單獨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會計師就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財務狀況及整體運作情形、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對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說明。 審計委員會並委任會計師查核董事會編造提交股東各項表冊,並依規定出具審查報告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訂定與修訂,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出具聲明書),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稽核室定期將本公司出具之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核閱。 本公司稽核室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之內部稽核計畫,經審計委員定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及溝通,除針對檢查所發現之內控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作成稽核報告外,並列案追蹤跟催,以確定相關單位及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台塑企業 台塑石化公司提供,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