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6/08/ 取自聯合報
漁業政策漏油養肥地下油行
本報記者許金龍
石油業法通過後兩個月左右,國內油品市場即將全面自由化,台塑與中油還沒開打,就已經將矛頭對準共同敵人──地下油行。中油、台塑高層主管都對地下油行逃漏高額貨物稅,並低價向運輸業者販售的行為深惡痛絕,台塑集團總經理王永在更粗估,目前一年透過地下油行販售出去的汽、柴油,高達一百四十萬公秉,逃漏貨物稅最少五十億元。中油總經理潘文炎表示,中油沒有警察權,杜絕地下油行要靠檢調單位用心查緝。
地下油行商機何在?油價結構中有高額貨物稅,汽油每公升六點五元、柴油三點八元,業者逃了稅,便宜三元賣給消費者,還比正當業者多賺了三點五元,有利可圖之下,殺頭的生意當然絡繹不絕。消費者寶貝愛車,怎麼會讓愛車加用來路不明的油品呢?問題出在許多運輸業由司機代為加油,車不是自己的,便宜又能跑最重要,若還有些價差賺更好。業者願意賣,消費者願意貪便宜,地下油行也就禁不勝禁。
地下油行油品來源不外乎三種,以各種方式盜取中油油品、走私進口、將補貼用油流用轉售圖利。除了第一種只能以加強查緝外別無他法,其他兩種油品來源都牽涉到油品政策管理問題。
進口油品冒名以溶劑油進口,一公升只要繳交七毛二的貨物稅,為汽油貨物稅的九分之一,只要闖過了海關,就大賺一筆,不論油品市場有沒有自由化,查緝假溶劑油之名的進口油品,主管機關自是責無旁貸,問題是國內經過認證檢驗油品的實驗室目前僅有兩座,一個在中油嘉義煉研所,一個在工研院化工所,這麼多年來也沒應商檢單位之請,檢驗出幾件赫赫有名的冒名走私案件。
補貼用油流用轉售圖利更是老問題,政府為了照顧漁民降低捕魚成本,提供甲種漁用油免貨物稅優惠,但甲種漁用油成分幾近於高級柴油,漁民若以市售柴油價格轉售圖利,每公秉可以賺六千一百八十九元。業者說,不乏遠洋漁船申請甲種漁業用油出海後,停泊菲律賓碼頭兩個月,船員下船修養身心,船東像辦貿易般到處採買魚貨,兩個月後大船入港,魚貨滿滿,油箱也滿滿,倘若全數轉售圖利,賣給商船,轉手利益可觀。
問題就在於太好賺了,利益擺不平,外傳中央級民意代表也牽涉其中,負責擺平各方利益,生意也才源遠流長。台塑主管說,就看主管機關查不查,林口附近有高達三千公秉的儲油槽,附近甚至有簡易的蒸餾設備,就是不見檢調查緝。中油主管也說,就算檢調用心查,利之所趨,地下油行仍無法杜絕。